一、概述
韩国实用新型的申请对象仅限于“对产品的形状、构造或者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。韩国是巴黎公约和 PCT条约成员国,所以中国申请人可基于本国优先权直接申请韩国实用新型或通过PCT
途径来指定并进入韩国国家阶段。 自 2006 年 10 月 1 日起,发明与实用新型申请可以相互转换。
二、申请韩国实用新型专利所需文件:
1.申请人和发明人的姓名、地址及国籍,如果申请人是法人的话,还应包括法人代表的姓名);
2.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(委托书必须提供原件,申请人或申请人的法人代表签署,无须公证);
3.摘要、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(申请时必须提交韩文申请文件);
4.附图
5.优先权证明材料(要求优先权时)应指明优先权号和优先权日,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。
三、韩国实用新型专利审查流程:
审查制度:自2006年10月1日起,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由无审查授权制度修改为实质审查授权制度,只有在申请日起3年内提出审查请求时,实用新型专利才被审查。
公开: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满 18个月即对申请人提交的实用新型申请进行申请公布。申请人须在自申请日起3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,
公布:经实审合格后可进行授权注册,并公布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。自专利授权公布日起3个月内,任何人都可以就授权专利提出异议。
三、韩国实用新型专利费用及申请时间:
韩国实用新型专利费用合计12000元左右
申请时间:6个月 |